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05月19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05月19日上午 9:30一11:30 ,下午 13:00 一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9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5.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林淳才/联系电话/邮箱:。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 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的必要性、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司定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金陵体育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金陵体育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春荣、董事会秘书孙军、财务总监杨富荣、独立董事黄雄、保代余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营销型运动健身器械资讯公告。
(1)2019年9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7年7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为中国境内上市企业,按要求应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2、变更日期: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①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②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利润表 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③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4月24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将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紫京城美食汇馆、张家港市南丰华毅大酒店、张家港市杨舍西城紫京城美酒汇馆、张家港保税区领先教育装备有限公司、苏州金陵东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发生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与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紫京城美食汇馆、张家港市南丰华毅大酒店、苏州金陵东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2020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此外,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参股公司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发生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2020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 订舱、包机、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保险、相关运 输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王小波是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之妻,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 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哈哈体育官网,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538.33万元,净资产1066.87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2067.09万元,净利润29.4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特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李剑峰先生是公司的董事、副董事长,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 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张家港市紫京城美食汇馆总资产 1217.58万元,净资产 -1300.25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965.66万元,净利润77.9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所列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施晓毅是施永华先生之子,施永华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施美华之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张家港市南丰华毅大酒店总资产208.8万元,净资产188.6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365万元,净利润36.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体育场馆建设、管理与经营;体育培训;组织、策划、管理体育赛事;体育项目投资与咨询;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租赁与销售;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等。
关联关系: 公司占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35%的股份,李剑峰是公司董事,亦是公司参股公司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总资产1,138.42万元,净资产1,160.92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1.83万元,净利润-719.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智能装备;影视设备;体育场馆座椅、看台座椅、看台、舞台及场地用灯、专业音响设备、舞台机械、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占苏州金陵东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35%的股份,顾京是公司监事,亦是公司参股公司苏州金陵东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相关规定,顾京先生应对监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苏州金陵东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282.68万元,净资产265.99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19.54万元,净利润-24.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运动项目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健身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占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35%的股份,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赵育龙先生是公司董事,亦是公司关联方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赵育龙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体育产业开发;体育器材、健身器材、体育场馆座椅、看台、舞台、影视道具、塑胶跑道、升降平台、电子显示设备、电子计时设备、文体用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体育赛事的营销策划、组织;体育经纪活动;体育场馆的运营;文体活动设备的租赁及服务;软件开发;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务;票务代理;网上销售:体育器材、健身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占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45%的股份,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李剑峰先生是公司董事,亦是公司关联方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2,391.00万元,净资产9,374.54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215.88万元,净利润-322.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建筑装饰玻璃、光学玻璃、工艺玻璃、LOWE玻璃、夹胶玻璃、光电玻璃、钢化玻璃、篮球板、彩釉彩晶玻璃研发;玻璃及制品制造、加工及销售(不含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禁止投资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占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52%的股份,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李剑刚先生是公司董事,亦是公司关联方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孙军先生是公司董事,亦是公司关联方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相关规定,李剑刚、孙军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817.56万元,净资产541.28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962.31万元,净利润35.81万元。
主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智能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体育赛事的营销策划、组织;文体活动设备的租赁及服务;体育器材、健身器材、电子显示屏、电子计时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占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39%的股份,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同时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占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21%的股份,公司占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45%的股份,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的参股公司。李剑峰先生与赵育龙先生是公司董事,亦是公司关联方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与赵育龙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财务基本情况:截止 2019年12月31日,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844.23万元,净资产818.37万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352.38万元,净利润145.32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双方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020年度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哈哈体育官网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将该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发生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71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9,576,91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243,928.4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ZH10324号《验资报告》。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9,576,91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3,000,000.00元后的金额为226,576,914.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 日汇入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南丰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38,576,914.00元;在交通银行张家港南丰支行开设的003714人民币账户188,000,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0,332,985.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243,928.48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存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03714)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同时注销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委托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手续。截至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分别为56,891,712.38元和3,081,372.11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自筹资金金额分别为56,891,712.38元和3,081,372.11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剩余资金已转出至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哈哈体育官网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营业范围的变更,还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修订《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有关内容。具体变更和修订内容如下:
具体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除上述补充以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应条款顺延。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500,446.6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73,188.4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1,458,246.5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746,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74,678元(含税)。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独立董事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